经济法基础考试资料:【中公北京会计考试网】提供2018年北京初级会计实务辅导资料,包括初级会计实务重点题型、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。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初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基础》考点之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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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
二、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(P261)
(一)征税对象(详见“个人所得税税目”)
(二)所得来源的确定(16变化)★★
下列所得,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,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:
①因任职、受雇、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;
②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③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、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;
④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⑤从中国境内的公司、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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